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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載】大我訴泛普侵權案大逆轉,涉案專利被宣無效

發(fā)布日期:2020-04-26

2017年8月,上海大我科技有限公司在官方發(fā)布維權文件聲明,矛頭直指蘇州泛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。消息一出引發(fā)社會各界關注,而近日記者核實發(fā)現,南京市人民法院已將該案件審理結束,判決:大我科技新型實用專利被宣告無效,泛普科技不構成侵權。然而截止發(fā)稿,大我官網官網上的"維權聲明"仍未撤下。

事件緣由

2017年8月,上海大我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"大我科技")在公司官網發(fā)布維權聲明,指出蘇州泛普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"泛普科技")的面世產品侵犯了大我科技專利號為ZL201520080953.3的實用新型專利,其特有圖案也被國內外同行效仿。隨后,雙方就侵權糾紛一事展開激烈爭論和調查取證。

【轉載】大我訴泛普侵權案大逆轉,涉案專利被宣無效(圖1)
【轉載】大我訴泛普侵權案大逆轉,涉案專利被宣無效(圖2)

眾所周知,泛普是納米觸控膜的發(fā)明企業(yè),擁有業(yè)內唯一納米觸控膜PCT發(fā)明專利(專利號:ZL201210236716.2)。但在大我發(fā)布起訴聲明后,泛普并沒有立刻回應,一時引起各方猜疑。時隔半年,在記者采訪中,泛普終于就"大我起訴侵權"事宜作出正式回應:

"對個別企業(yè)的無端指責,我們深表遺憾。大我科技于官方網站發(fā)布我司侵犯其新型專利權文件的行為,嚴重損害我司的正當利益且對我司聲譽造成極大影響。

泛普已于2017年底至2018年3月期間參與訴訟,積極配合南京法院工作,并成功申請無效本次涉案的大我新型發(fā)明專利(專利號:ZL201520080953.3),最終取得勝訴判決。

未來泛普將繼續(xù)堅守初心,勇于創(chuàng)新回報社會,不負社會對泛普的關心和期待。"

【轉載】大我訴泛普侵權案大逆轉,涉案專利被宣無效(圖3)

宣告原文

【轉載】大我訴泛普侵權案大逆轉,涉案專利被宣無效(圖4)

法院判決書

專利復審委員會認定:大我專利不具備創(chuàng)造性

在遭大我起訴侵權后,泛普組織團隊專家,就涉案專利進行了深入研究,并于2017年9月30日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復審委員會(簡稱"專利復審委")提出無效請求。經過6個月的證據搜集與審查,2018年3月30日,專利復審委審查決定:"宣告201520080953.3實用新型專利權無效。"

據《專利法》第22條第三款規(guī)定:創(chuàng)造性,是指與現有技術項目,該發(fā)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,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。這就意味著,權利要求與最接近的現有技術相比存在區(qū)別特征,如果上述區(qū)別特征可以從最接近的現有技術的其他實施例、其他現有技術以及公知常識中獲得改進的技術啟示,那么該權利要求是顯而易見的,不具備創(chuàng)造性。

在結合泛普所提供的證據,對涉案大我專利進行審查中,專利復審委發(fā)現:大我所具備的"一種導電膜和金屬網格傳感器"實用新型專利,其核心技術"導電線網格結構的導電膜"有跡可循,來源于"申請公布號為CN102750029A"、"授權公告號為CN103152893B"、"申請公布號為CN103389843A"的專利技術,為"結合現有技術和公知常識衍生出新產品,但不具備實質性特點和進步"。最終,專利復審委審查決定,涉案201520080953.3實用新型專利權無效。

因涉案專利已被無效,"大我遭受侵權"的事實已不復存在,4月15日,南京市中級人民駁回了原告上海大我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訴。

【轉載】大我訴泛普侵權案大逆轉,涉案專利被宣無效(圖5)

  【駁回判決書】

結尾:科技公司之間的專利糾紛是難免的,這也是企業(yè)參加市場競爭的一個必然環(huán)節(jié)。無論孰是孰非,肯定的是任何企業(yè)都有保護自家專利的責任和義務。在法制化進程中,企業(yè)特別是知名龍頭企業(yè)不僅要有依法辦事的意識,還要有依法解決糾紛的能力。法治生態(tài)下,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企業(yè)權益,也一定是更加常態(tài)化的選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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